这要从 1993 年说起。那年民主党控制国会,通过了《全国选民登记法》,俗称"汽车选民法"(Motor Voter Act),克林顿签署。它规定人们去 DMV 办驾照时,可以顺便登记选民,只要本人在登记表上勾选并签字宣誓自己是美国公民,无需提供公民身份证明,就算完成了选举登记。共和党当时大多反对,担心门槛太低、容易造假。
亚利桑那打到最高法院
2004 年,亚利桑那选民公投通过了 200 号提案,要求登记选民时必须出示公民证明,比如护照或出生证明。当地的原住民团体和拉丁裔组织把州政府告上法庭,说这个要求违反联邦的"汽车选民法":联邦登记表只要宣誓就够了,州凭什么再加门槛?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。2013 年,最高法院以 7 比 2 判亚利桑那败诉。
亚利桑那输了官司,但没有认输:联邦选举我管不了,按联邦的规矩只宣誓就行;州和地方选举归我管,必须出示公民证明。这就是后来的"双轨制"。
今天的局面
结果就是今天这个局面。全美只有少数州要求出示公民证明,比如亚利桑那、新罕布什尔、怀俄明、南达科他、犹他、路易斯安那。其中亚利桑那、南达科他、犹他实行双轨制。
其余 37 个州加华盛顿特区,登记时只要宣誓,不查证件,红州蓝州都有,包括德州、俄亥俄州,也包括加州、纽约。
没人查的宣誓
作假会按伪证罪处罚,但前提是有人去查。实际情况是,蓝州不仅自己很少查,联邦司法部要来调选民名册核查,加州、纽约等州还拒绝配合,被司法部告上法庭。红州这几年倒是在加强核查,拿选民名册去比对联邦移民数据库。
有些州虽然登记时不查,到现场投票时却要出示带照片的身份证,比如德州、俄亥俄州。可驾照和身份证只能证明你是谁,证明不了你是不是公民,绿卡持有人也照样有驾照。
今年众议院通过了要求登记选民出示公民证明的 SAVE Act,在参议院凑不够 60 票,卡住了。在美国,买瓶啤酒、开个银行账户、坐趟飞机都要看证件,可决定国家命运的大选,登记时却只要签个字、发个誓。所谓"民主灯塔"的选举,也不过是个草台班子。

连选举这个最根本的东西都搞成了草台班子,美国这个所谓的灯塔,还能亮多久?



